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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地机器人巨头专利权之争:石头科技成功复议,最高法撤销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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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15:24·金融界

在智能清洁行业日益蓬勃发展的今天,扫地机器人作为智能家居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极大地便利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也成为了各大企业竞相追逐的市场热点。然而,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不断扩大,专利权之争也悄然兴起。近期,国内智能清洁行业两大巨头——追觅科技与石头科技之间的专利权之争,便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专利权之争的缘起

今年618购物节前夕,一场突如其来的专利权之争打破了扫地机器人市场的宁静。追觅科技指控石头科技的P10Pro和P10SPro两款扫地机器人侵犯了其“清洁装置及清洁设备”的专利权,并在6月3日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行为保全,要求石头科技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这两款产品。这一申请迅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5日裁定支持追觅科技的诉求,石头科技的这两款产品随即在电商平台下架。

禁令的发布对石头科技造成了不小的打击。据石头科技的工作人员透露,这两款产品在618期间原本预计有不错的销量,但由于禁令的发布,公司不得不紧急下架这两款产品,预计销量损失了2万多台。这一数字不仅反映了禁令对公司销售业绩的直接影响,也揭示了专利权之争对市场竞争的深刻影响。

最高法的复审与裁定

面对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石头科技并没有选择沉默。他们迅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该诉前行为保全裁定。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布(2024)最高法知民复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未点出两家企业名字,但披露了相关案情。

最高法经审查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查诉前行为保全申请,首先应当审查该申请是否满足“情况紧急”的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还需要综合考虑申请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是否存在难以弥补或者难以执行的损害、是否会导致利益失衡以及是否会损害公共利益等因素。

首先,本案诉前行为保全不符合“情况紧急”的前提条件。“情况紧急”通常是指不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将足以导致申请人的权利灭失、权利价值骤减、人身权利以及时效性较强因素下的权利即将受到侵害等无法挽回的利益损害等情形。本案中,苏州某公司的申请系基于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引发,被控侵权行为一般并不会导致涉案专利权本身发生灭失或者权利价值受到无法挽回的损害,亦不存在对苏州某公司人身权利的侵害。而且根据苏州某公司的主张,被控侵权行为最早在2023年8月即已实施,苏州某公司发现被控侵权行为后,直到2024年6月才提出行为保全申请,在此期间也存在各类促销活动,苏州某公司并未及时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相关事实表明本案并不存在时效性较强的因素,不具有诉前停止被控侵权行为的紧迫性。

其次,本案诉前行为保全并不符合其他一些法定要件。其一,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往往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技术比对才能作出侵权判定,通常应更加慎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涉案专利权效力尚属稳定,但本案双方当事人针对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有关技术特征存在较大争议,本院经初步审查认为,现阶段认定侵权可能性较高的事实基础尚不清晰。其二,在判断是否会对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应当重点考虑有关损害是否可以通过金钱赔偿予以弥补以及是否有可以通过执行程序获得清偿的合理预期。本案系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通常为产品销量下降带来的经济损失,而经济损失一般可以通过诉讼请求由被控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通过执行判决以实现相关胜诉权益等方式予以弥补。现有证据亦不足以证明被控侵权行为将难以控制且会显著增加苏州某公司的损害,亦无证据表明被控侵权行为将导致苏州某公司的市场份额明显减少。其三,双方当事人均系扫地机行业的知名企业,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亦可能对北京某公司造成相应的损害,而现有证据并不足以证明不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给苏州某公司造成的损害要高于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对北京某公司造成的损害。

此外,被控侵权产品及涉案专利产品均属于扫地机器人,市场上有充足的可替代产品供消费者选择,其本身并不具有社会公共产品的属性,并不涉及公众健康、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利益,故是否准许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并不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虽然在公共利益考量问题上可谓符合诉前行为保全法定要件,但鉴于苏州某公司的申请不符合前述其他法定要件,故其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整体并不符合应予准许的法定要件。

综上,最高法裁定撤销涉案诉前行为保全裁定。

知识产权竞争或成常态

这场专利权之争不仅是一场法律上的较量,更是市场竞争的缩影。它揭示了智能清洁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反映了企业在面对专利权争议时的法律策略和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审慎态度。

从法律层面来看,诉前行为保全作为一种紧急救济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践中,如何准确把握“情况紧急”这一前提条件,如何平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利益,都是司法机关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而此案系行为保全复议上提制度实施以来最高法知产法庭审结的首起申请复议案件,并裁定撤销了涉案诉前行为保全裁定,而且能够做到依法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即予审结,切实彰显了行为保全复议新制度的司法救济功能和司法改革效果。

石头科技代理人刘志杰律师表示,最高法2023年11月把行为保全复议上提到最高法,该案是最高法上提以来的第一案。对于当事人权利的救济而言非常有意义。

据红星新闻报道,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利业务部负责人张安强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保全错误赔偿责任系一般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实践中,诉请不被支持或行为保全申请被撤销不必然导致申请人一定要承担保全错误赔偿责任,应综合考虑申请人主观过错、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与因果关系等要件认定是否构成侵权以及相应的侵权责任。

随着智能清洁行业的不断发展,专利权之争或将成为常态。对于企业而言,只有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则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确保知识产权保护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推动智能清洁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消费者带来更多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本文源自证券之星

发布人:vwttlv886 发布时间:202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