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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办电话卡并非必须由机主亲自前往营业厅办理。
2.补办电话卡所需证件:携带身份信息证明的原件,以及与身份信息相关的其他材料,前往营业厅办理手续。
3.如果电话卡是用自己的名字办的,应当携带身份证亲自到营业厅补办;如果机主无法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携带机主的有效证件到当地营业厅,或者机主可以出具授权书,授权人携带机主的身份证原件、自己的身份证以及授权书代为补办。
4.对于未通过实名制的移动卡,如果记得服务密码,只需携带身份证、服务密码和近五天前三个月内的三个通话记录,即可进行补卡;如果忘记服务密码,需要携带身份证和近五天前三个月内的三个通话记录,通话记录应包括最近一次充值记录,方可进行补卡。
5.使用有效证件办理的电话卡,在补卡时必须携带机主有效证件到营业厅办理。有些地区,如果使用满一年,可以免费补换卡。
6.如果要补办不是自己的电话卡,或者机主暂时找不到,需要提供密码、近三个月的发票、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进行补办。
法律分析:办手机卡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有身份证就可以。办手机卡的注意事项:现在办理手机卡都需要身份证实名购买;个人用户应登记个人有效证件类别、有效证件所载的姓名和编号、当前居住地址和有效通信联系方式等资料。办理手机卡需要提供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具体办理以客户类型分以下两种情况。1.个人客户需要提供客户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为他人代为办理,需要提供机主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机组委托经办人办理业务的委托书。2.集团客户需要提供集团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凡需以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名义入网。必须同时提供该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由父母等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件,且该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应在入网协议上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
第六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用户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受托人出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并提供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第七条个人办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可以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四)外国公民护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由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现为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徐某等6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3月23日,《检察日报》以《从未办过电话卡,为何被实名认证开卡——杭州钱塘: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以案示警开展普法教育》为题宣传报道本案,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从未办过电话卡,为何被实名认证开卡
杭州钱塘: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以案示警开展普法教育
“大家要养成良好的个人信息保护习惯、掌握基本的个人信息防护技能,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和二维码,更不要轻易透露个人身份信息,筑牢个人信息保护的防线……”
前不久,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不少市民都收到这样一则微信提醒。这缘于钱塘区检察院最近办结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不好意思,李先生,您名下已经有三张电话卡,不能再办理其他卡了。”自己明明从未办理过电话卡,怎么会被实名认证开卡?生活中的你是否也遇到过这样的尴尬?个人信息是如何泄露出去的,这些突然出现的电话卡又从何而来呢?
2020年11月,李先生想找一份兼职工作,便来到杭州市钱塘区一家劳务公司咨询。工作人员马某热情接待了李先生,同时要求复印其身份证,并以疫情防控为由为其拍摄正面照。李先生信以为真,予以配合。数日后,李先生前往当地一家营业厅办理手机卡,却被告知自己名下已有数个手机号,还都通过人脸识别进行了实名认证。这些手机卡目前都处于激活状态,不时有流量产生。
李先生疑惑不已,营业厅工作人员列举的电话号码他都很陌生,也从未向这些手机卡充过话费。他让工作人员调取了实名认证的人脸图像,结果令他震惊:系统中显示的照片均为数日前他在劳务公司找工作时被要求拍摄的。又怒又急又怕,李先生当即选择报警。
很快,犯罪嫌疑人马某被抓获。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并不是只有李先生一人“被开”手机卡,马某等劳务中介非法获取多人身份信息,已经注册办理了数千张手机卡。随着团伙成员相继落网,一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灰产业链被揭开。
经查,2019年至2020年11月期间,为套取通讯公司发放的业绩酬金,马某、徐某、郑某等人在浙江多地实施手机卡“开卡养卡”业务。徐某、郑某等人先从通讯公司申领手机卡白卡,之后马某、时某等劳务中介作为“开卡团队”,到工厂门口、广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以疫情防控、入职培训登记、注册健康码、做产品推广并赠送小礼品等方式,非法获取多人身份证及人脸识别信息,完成手机卡实名注册。后期则由徐某等人雇佣“养卡团队”,让手机卡在一定期限内正常通话、产生流量,造成已被出售、使用的假象,等套取完通讯公司发放的业绩酬金,手机卡就会被注销,酬金由徐某等人分成。
杭州市钱塘区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马某等人以牟利为目的,未经他人许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手机卡开卡等业务,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履行诉前公告程序,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钱塘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钱塘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马某等人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2021年12月31日,钱塘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马某等人除被判处刑罚外,还被判令赔偿人民币14万余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判决后,马某等人表示服判,目前案件已在执行中。
年初以来,结合该案办理,钱塘区检察院积极开展以案示警普法教育,除了通过微信提醒用户注意外,检察官还走进社区、企业、高校集中进行法治宣传。“以后可要多长个心眼了,你们的提醒很及时!”闻潮社区的王大姐对检察官说。
转自检察日报
来源:杭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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